发布时间:2023-01-03 06:4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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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收益年度清算

3.薪资列表页面:

(一)纳税人有一次性全年奖金收入或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工资的递延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最多可预留2种中的一种作为一项红利申报,另一项并入综合收益申报。 点击“设置”个税豁免申报,弹出框如下,选择Finish完成操作

(2)点击“添加申报项目”,支持添加明细收入数据

添加新项目时,缴纳的税款不能大于收入

添加完成后,总收入明细中会新增一条状态为“添加”的收入信息

如果收入信息存在数据错误,如扣除项目超出上限(免税收入大于收入),状态栏会被标记为“数据错误”,点击“详情”查看具体错误信息

(3)点击“明细”进入三级页面个税豁免申报,支持查看、修改、删除、申诉收入及扣除明细

点击“申诉”,弹出框如下图,填写申诉原因等信息,申诉完成,则收入信息状态为“申诉中”

点击“删除”,第二个弹框提示如下图。 删除后,收益显示为灰色,不参与计算。 历史数据删除后,支持“恢复”

1、利润表只预填“工资薪金收入、持续劳务收入(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劳务报酬明细页及稿酬明细表:

预填利润表时,仅预填“工资薪金收入、连续劳务收入(保险销售人员、证券经纪人)、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仅预填该类收入已缴纳的税金。 税。

点击“添加”,然后在弹出框中选择“查询导入,手动填写”

点击“查询导入”可查询一般劳务报酬、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的所得税明细。 可以核对收入,核对并带入损益表,新增收入行,在扣除明细表中添加相应的扣除项目行,已缴税额还需要包括该纳税人的已缴税额勾选收入,操作同“添加”。

点击“手动填写”,支持手动添加收入,操作同添加收入

3.3.3.4.2.2.3具体抵扣详情页面

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四个标签页

一、基本养老保险:

(1) 列表页支持新增。 当你添加一个新的添加时,你会跳转到完整的添加页面。 收入类型默认为“工资薪金收入”,支持修改。 添加完成后,会返回到原来的列表页面

(1) 在列表页面,点击支持查看详情。 详情页显示本次扣款关联的原始全额收入和扣款信息,支持修改和删除

(一)“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页面操作同“基本养老保险”页面。

3.3.3.4.2.2.4专项附加扣除明细页面

具体附加扣除明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租金、赡养老人”等信息。

1.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不得重复收取。 重复征收的,纳税人需择一扣除

1.同一专项附加扣除存在重复事实的,纳税人需确认唯一事实。

2、操作步骤,点击【前往选择】——查看重复事实——根据事实选择事实——点击“确定”;

3.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租金、养老和子女教育。

4、点击右上角【添加】提示保存当前年度汇算清算数据,并跳转到专项附加扣除征收功能添加。

注意:该操作需要退出年度结算功能,所以选择【保存并继续】后,系统会保存本次年度结算编辑后的数据,并跳转到专项附加扣除征收界面。 采集完成后,您可以选择跳回年度结算继续填报,也可以重新进入年度结算。

3.3.3.4.2.2.5 其他抵扣明细页面

其他扣除明细分“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其他”标签页

1、年金、免税、其他TAB页逻辑如下:

(1) 列表页支持新增。 当你添加一个新的添加时,你会跳转到完整的添加页面。 收入类型默认为“工资薪金收入”,支持修改。 添加完成后,会返回到原来的列表页面

(2)点击“详情”,详情页显示原始全额收入及本次扣除相关的扣除信息,支持修改、删除、申诉

1.商业健康险和税延养老险可通过列表页进行增删改查

点击添加商业健康险,弹出框如下,填写商业健康险详情,点击“确定添加”完成添加。

3.3.3.4.2.2.6 捐赠页面允许扣除

(一)纳税人身份证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捐赠附件如下图

点击“添加捐赠项目”,输入捐赠事实

可抵扣捐赠限额=min(可抵扣捐赠的额外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比例、捐赠金额)

新增完成后,可通过“设置扣除”分配综合收益中捐赠的捐赠扣除金额

捐赠综合所得扣除额不得大于捐赠以外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当纳税人身份证类型不是“居民身份证”时,捐赠附表如下图所示。 输入捐赠事实后,可点击“分配扣除”,分配综合收益捐赠的捐赠扣除金额和年度一次性奖金

捐赠综合所得扣除额不得大于捐赠以外的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一次性奖金捐赠扣除额不得大于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

3.3.3.4.2.3 税收计算

1.计税分为【应交税金】、【税金减免】、【税金实缴】三部分。

2、应纳税额:

(1)应纳税总额=综合收益应纳税额+一次性年度奖金应纳税额)

(2) 点击“计税明细”,显示应纳税额的计算明细

(3)应交综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4)年度一次性红利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红利*税率-速算扣除,其中年度一次性红利为纳税人的投入项。 对于非居民个人获得的数月奖金,汇款时可将数月奖金单独计算为年度一次性奖金,如下图:

捐赠允许扣除额 点击“明细”进入捐赠允许扣除表页面,与综合收益捐赠允许扣除表同页,取值为“年度”一次性奖金捐赠扣除”

3.税收减免:

点击查看详情,跳转到减免税明细表页面,支持添加和修改减免税信息。 减免明细表如下

(一)已缴纳的税款为纳税年度预扣预缴和自行预缴税款的总和。

如果主表中收入项的主类收入为0,则在补充表中添加收入减少时,无法添加该收入项对应的所有子类,需要过滤掉,选择为不支持。 不为0时,附表中,捐助附表中收入项对应的所有子类均支持选择

减免税额不得大于应纳税额总额

(2)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会保存纳税人填写的数据,下次进入报关时可以继续填写报表

(三)收入低于12万元需缴纳税款,或收入超过12万元但应缴纳税款≤400元的,可享受免于申报

当满足豁免时,底部的按钮如下图所示

点击“继续”

纳税人收入低于12万元,需要缴纳应纳税额的,弹框如下:

纳税人收入超过12万元且应纳税额≤400元的,弹框如下:

如果您选择“享受免于申报”,则无需支付。

如果选择“继续申报”,则不能免除申报,需要缴纳

(1)申报资料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 退税跳转到申报成功-退税页面,缴税跳转到申报成功-缴税页面

(2)申报成功-退税如下图,点击申请退税申请退税

(1)申报成功-缴税如下图,点击“去缴税”进行缴税

3.3.3.4.3 不使用所得税数据,我要手工填写

指在不使用所得税数据的情况下手动填写申报表。

3.3.3.4.3.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页面与标准申报基本信息页面相同

3.3.3.4.3.2 所得及税前扣除

在“所得及税前扣除”页面(如下图),系统使用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进行预填。 收入和税前扣除数据由纳税人手工录入。 填充逻辑如下:

(1)收入(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版税)只能填写正值;

(2)税前扣除:

费用:(劳务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版税收入)*20%

免税收入-其他:只能填写正值

基本扣除费用:60000,不支持修改

专项扣除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只能填写正值

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收集到的事实计算扣除金额,不支持修改

年金、可抵税额、其他:只能填写正值

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只能填写附表,不能修改主表

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只能填写附表,不能修改主表

3.3.3.4.3.3 税收计算

计税页面与标准申报的计税页面相同

3.3.4 退税 3.3.4.1 纳税

一、操作步骤:

(1)点击【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记录查询】-【前往缴税】;

(2)选择相应的纳税方式(官方第三方支付方式暂未确定,以最终推出为准),完成支付。

3.3.4.2 退税

一、操作步骤:

(1)点击【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记录查询】-【申请退税】;

(2)退税金额:确认勾选“可退税金额”,点击【下一步】;

(3) 纳税: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提交申请:确认退税金额无误; 如果您绑定了可退款银行卡,请选择对应的银行卡; 如果您还没有添加银行卡,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选择并输入银行卡号,您所在的银行(系统自动匹配您输入的银行卡号),开户所在省份打开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绑定退税银行卡,点击【提交申请】。

3.3.5 查看申报记录 3.3.5.1 作废

纳税人如需重新申报年度自我申报,应先将申报资料作废,再重新填报。

注意:已开具发票但未支付、已完成付款或抵销的发票不能作废。

一、操作步骤:

(1)点击【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记录查询】-【作废】;

(二)数据作废后无法恢复,纳税人可以重新填报。

3.3.5.2 更正

纳税人符合更正条件的,允许纳税人在后续备案期内补充相应信息。

一、操作步骤:

(1)点击【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记录查询】-【更正】;

(2)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相应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修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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