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3 05:39: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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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务动态】德勤谈:短期出国商务旅客的中国个人所得税风险提示

随着BEPS项目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跨国公司在跨境交易中的常设机构问题日益成为税务机关关注的焦点。 近期,我们了解到,国内多地国税、地税部门加大合作力度,以境内企业对外缴纳服务费为切入点,排查常设机构设立相关个人所得税风险。境外企业派遣外国商务人员来华提供劳务。 未来,国税地税局有望通过常态化的数据和信息交换核查常设机构的存在,建立规范的服务贸易项下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日常管理机制。 企业在为跨境商旅人员进行相关安排时,应及时关注相关税务风险,做好相关准备。

1、境外商旅人士参与的项目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根据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对方居民企业(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和所在地相对固定、常设的,可构成常设机构。 在中国境内提供工程项目或劳务,需要观察项目或劳务的连续性是否符合协议中构成常设机构的相关期限标准(例如外国人申报个税,是否连续或累计在任何 12 个月内超过六个月)。

2、税务部门如何发现和认定常设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3 年第 40 号公告,企业服务贸易等项下支付外汇等值 5 万美元以上的,必须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有关合同(协议)或交易凭证复印件,并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纳税申报表》。 税务机关可对上述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建立项目档案、逐项跟踪管理等,结合历史数据与内外部数据比对,梳理相关信息,从而认定境外企业是否构成在中国的常设机构。 未来,在税收征管趋严的趋势下,各地国税、地税将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开展合作、数据互查,实现更频繁、更深入的信息共享,全方位强化税务机关。 在日常采集管理中识别常设机构的能力。

3、常设机构的设立对中国商务旅客个人所得税有何影响?

外国商旅人员在中国境内的活动构成常设机构的,一般认为外国商旅人员在中国境内出差期间的工资薪金由该常设机构承担。 实际在华停留天数是否超过国内法律或协议规定的免税天数标准,无论工资薪金在何处支付,境内出差期间的相关工资薪金均按中国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个人计税基数时,应注意不能仅以家政服务接受者支付的费用为准,而应以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实际工资、薪金为准。

4、外籍商旅人员因在华常设机构产生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对于上述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程序,现行规定尚未给出统一明确的指引。 实践中,由于商旅人员的工作单位在境外,实际上很难及时落实代扣代缴和纳税申报手续。 考虑到这一征管难点,在境外用人单位未委托境内代办机构的情况下,当地税务机关倾向于要求境内接收方代为代扣代缴此类商务旅客个人所得税。 这无疑会增加国内接收方的管理成本,商旅人士及其海外雇主也对个人信息泄露存在顾虑。 建议境内外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与辖区税务机关保持沟通,视情况考虑是否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报个人所得税。

5、外地商旅人士应如何避免或解决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问题?

一般来说,短期外商出差人员在中国出差期间,仍将保留其在本国的税收居民身份,继续在本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一旦确定在华常设机构有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可能会造成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 在这种情况下,外国商旅人士可以考虑能否通过本国国内税法和与中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如有)的相关规定解决双重征税问题。 例如,一些国家或地区允许其税收居民将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抵扣本国应纳税额,以达到消除双重征税影响的目的。 此时,上述商务旅客通常需要提供中国税务机关向本国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以证明内容商务旅客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

6. 外国人短期来华出差除了所得税以外,还需要考虑哪些风险?

根据我国现行的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申报个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与外国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的,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个月(实施技术转让协议的除外)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许可手续,申领就业签证(Z字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 因此,持商务签证(M字签证)来华短期出差的外国人,在华停留三个月以上的,需办理Z字签证和相应的居留证件。 如果超过三个月后继续持M字签证在中国滞留,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就业、非法居留,一经发现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根据最新的就业证和居留证申请规定,在实践中申请就业证一般需要3-4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同时,对申请就业许可提出了更严格的条件和要求,且由于各地实际操作规定不尽相同,境外企业在考虑派遣短工时应充分考虑相应的签证要求。 -长期在中国出差的人员。 合规问题,及早审查相关流程和相关人员资质,规避在华非法就业或非法居留风险。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外籍员工缴纳中国社保的规定(注:还有少数地区还没有真正实施,比如上海)。 在这些地区,申请就业许可的外籍个人需要在获得就业许可后30日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并开始缴纳中国社会保险费。

七、企业应如何管理常设机构及其外籍商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风险?

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大数据管理的完善,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我们建议企业重新审视与常设机构相关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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