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3 07:37: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事实:最高法:政府房屋征收补偿违法法院应依法予以撤销

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十大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特别是在各地加快城市建设进程中,集体征地与房屋拆迁补偿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典型案例,对此类纠纷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最高法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征收拆迁的多个方面。 在杨瑞芬诉株洲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中,被征收房屋大部分在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只有少部分房屋不在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 此时,如果只拆除规划红线以内的房屋,剩下的房屋将成为失去应有功能和价值的危房。 此类案件适用法律的难点在于,法律规定人民政府征收房屋必须遵守建设规划红线,不得随意突破。 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坚守红线,不过分,不对红线外的少数房屋进行征用,让其继续居住,显然不利于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影响被拆迁人的财产最高法行政赔偿银行利息,也将阻碍项目建设。

本着《征收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法院的处理方式是法理结合。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经法院判决,杨瑞芬的房屋被整体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 补充了规划红线范围的不足,既符合客观实际,又体现了以人为本、保护被征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案情显示,艾正云、沙德芳诉马鞍山市玉山区政府在作出赔偿决定前未向原告送达房屋评估结果,剥夺了自己的合法权利,请求撤销《决定》。政府依法制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法院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仍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根据《国家征收房屋评估办法》——自有土地”,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分割初步评估结果向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公示期满后,将住户评估报告转交被征收人。证据表明房屋征收部门未及时将报告内容送达原告仓促处理,致使其丧失申请评审和评价鉴定的权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法院裁定撤销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最高院认为,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记载的内容是决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重要依据和依据,将决定被征收人获得多少补偿利益。 这将直接影响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行政机关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必须对房屋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进行审查。 为确保复核的有效性,法律规定征收部门应当先向社会公布初步入户评估结果,并将入户评估报告送达被征收人。 这是征用过程中必须执行的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相对于实质性结果具有独立价值,可能直接影响实质性结果的正确性。 房屋征收部门违反法定交付程序,致使被征收人丧失申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复核评估的权利和申请评估的权利,从而使人民政府失去了依法交付的依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人民法院有权撤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决定最高法行政赔偿银行利息,并可以责令其重新采取相应措施。 本案的判决凸显了程序公正的法律意义,对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对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即使结果正确,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文中所有姓名均为化名)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