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3 17:38: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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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11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国资委获悉,《河南省省级经营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印发几天前。 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15%。

近年来,省国资委引导省管企业聚焦主业,更加突出对省管企业投资决策的刚性约束。 一级商业企业不超过10%,二级商业企业不超过8%,公益性企业不超过5%。

《监管办法》明确了省国资委对省管企业投资活动的10项监管职责,其中3项为“全国领先”探索。 例如,对投资金额较大或超过一定比例的投资项目河南固定资产投资备案,包括非主营业务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等,纳入特别监管事项,实行备案和报告管理; 对影响较大或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平行论证; 建立省管企业投资事项制动止损机制。

与以往相关规定相比河南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监管办法》更加注重投资的全过程管理,将整体绩效考核改为单一绩效考核。 在规范投资决策的基础上,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产、股权投资及收购项目完成工商登记或产权交付后,计入新增利润在下一年度省属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中。 省政府国资委书记、主任李涛表示,此举旨在强化穿透式监管,把投资重点放在提高资本回报率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栾山胡树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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