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4 05:30: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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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查补充申报Notes.doc 3页

个人所得税自查及补充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个人所得税自查为2007年和2008年收入期间的自查,印花税自查为该期间的自查2008. 自考表一式两份。 2、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需要补征个人所得税时,应重新填报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3、工资薪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明细资料到征管大厅前台申报。 具体可采用以下两种报关方式: ①汇总报关:在门前填写报关汇总报关单并提交报关单后个税申报注意事项,将补充报告的详细报关资料提交至进口采集窗口。 ②明细申报: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生成明细电子申报数据,将电子数据提交至征管前台,同时打印月度扣缴汇总报表。 (建议您采用明细申报方式) 4、个人所得税补充申报数据根据每个人每月的申报记录生成。 个人补报月度明细记录按以下公式生成: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应纳税所得额+未申报应纳税额)×适用税率-原申报税额 5.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中时进行“申报资料录入”时,申报类型应选择“自查补充报告”。 收入期间选择相应的补充报告月份,收入项目选择相应的补充支付项目。 在软件界面点击“历史记录”个税申报注意事项,可以调出以往的申报记录(前提是当前电脑上保存有以往的历史申报数据)。 印花税自查及补报事项 1、缴纳印花税,需填写纸质印花税申报表,可从网站下载。 申报类型选择“□自行申报”,“申报期限”填写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 2、相关合同已申报印花税的,可携带相关合同原件到征集大厅加盖已征收印花税的印花税。 其他日常注意事项 1、关于新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的通知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各基层税务局开通对外信箱 黄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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