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4 19:57: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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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详细申报表二》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二)个税明细申报类型:单位代扣代缴正常明细申报报告类型:月报:年报:扣缴义务人姓名(章):开户银行:账号:扣缴义务人代码:填写表内日期: 金额单位: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表。 扣缴义务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将本月代扣代缴的税款缴纳国库,并送交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个人识别收入起始年、月、收入截止年、月,当年累计营业收入或承包承包经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营业月,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工资收入、个人速算扣除 51617181920 受理单位签章: 受理单位: 受理日期: 扣缴义务人声明: 本人声明: 本扣缴申报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填写中华民国》个税明细申报表填写,保证真实、可靠、完整。 申报人签字: 纳税人(或授权人): 代理申报人(或税务人员): 申报日期: 说明: 1、本表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者申报个人所得税。 2、本表第13栏“个人可扣除费用”仅限于个人可按保荐律师申报比例扣除的费用和培训费用,其他人员不得填写申报. 3、本表一式三份: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各一份,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个税明细申报表填写,税务部门一式两份。 4、个税申报类型:单位普通扣缴申报,请选择单位代扣代缴普通明细申报; 纳税人正常自行申报,请选择个人正常申报; 申报请选择完税明细申报和退税明细申报,报表类型选择年报; 填表说明及粗审公式: 一、税目: 1、承包经营、租赁业务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税目:承包、租赁业务所得不设应税项目;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 2、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 3.一般个体经营收入:自2013年纳税期起使用本表。 新增第13栏“个人应扣除费用”仅当应税项目为“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时方可填报,其他人员不得填报。 第15、16栏按第14栏适用个体工商户税率; (1)“承包经营租赁业务收入”:月报:column = column 10 = 0(value)(即这两栏不用填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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