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03:3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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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税申报规避五大风险

扣税申报规避五大风险

《个人所得税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上饶市多位单位会计人员拨打12366查询相关情况。 小潘一一解答后,仔细分析了大家还比较模糊的问题,归纳出个人预扣税申报普遍存在的五大风险。

一是申报不全。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应纳税所得额,无论是否属于本单位,也不论所支付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符合计税标准,都必须计入扣缴义务人宣言。 但有的单位可能将本单位职工计入扣缴申报,而忘记计入支付其他应税所得的人员(如支付劳务报酬的非单位人员); 有的单位可能将支付金额中符合计税标准的计入扣缴申报,而忘记计入不符合计税标准的(如未达到1600元的工资薪金)。

二是声明不属实。 扣缴义务人可能无意虚报个税申报制度,但由于对税收政策法规的理解不明确,导致申报金额不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申报制度,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有关费用。个人因受雇或者受雇取得的收入或者与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有的单位可以只申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容易漏报。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但是,有的扣缴义务人可能只申报现金部分,而忽略实物和有价证券部分。

三是申报不详。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报送支付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基本情况、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代扣代缴税款、其他相关的相关信息。 税务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位、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当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报告变化信息.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非员工、股东、投资者和个人,还应报告相关信息。 资料种类太多,难免会有遗漏。

四是申报不及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代扣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国务院报送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 《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最迟应在扣缴税款后的次月月底申报纳税。 由于扣缴税款申报刚刚面向全员全面开展,很多单位还不习惯,能够及时办理申报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五是未设置账簿。 《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建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备查表,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不过,即使是一些已扣缴申报的单位,会计人员也觉得“只要不做假账就没事”。 我习惯把所有账簿都交给税务人员查,但确实存在是否建立代扣代缴税款对照表的现象。

这些风险的后果将是税收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存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账簿、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的,最高可以处5000元罚款; 不及时申报或提交材料不全的,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 申报不全、不真实,也意味着该扣税不扣,不收税。 三倍的税收。

代理人小王提醒,规避风险的关键是填写三张表格,分别是《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报告表》、《个人收入缴纳明细表》、《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生产,只要如实填写项目,及时提交,不会有大问题。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6.01.23 吴小晖、徐小春、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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