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07:4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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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企业对公众”贷款新增指令

2022年11月1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企业对公”贷款有关问题发布公告。

描述如下:

一、关于“对公”贷款的放款时间

现行的“企业对企业”贷款(先还款后贷)政策将继续执行关于贷款业务流程的情况说明,短期内不会停止。 一般在按揭完成后半个月左右即可解除贷款。 贷款申请人无需聚在一起申请。 到商业贷款银行预约还款,可在约定还款日期前半个月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二、关于办理“企业对企业”贷款的条件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对企业”贷款)。 尚未缴纳保证金的职工关于贷款业务流程的情况说明,应督促单位尽快开户缴纳。 灵活的员工可以自愿存款。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渠道开户存入,简单快捷,无需到柜台排队办理。

三、关于“企业对公”贷款剩余商业贷款的后续处理

“企业对企业”贷款申请后剩余的商业贷款如何处理,可咨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江南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

4、关于贷抵贷推出时间

为缓解贷款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压力,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今年年底前尽快推出“企业对公”贷款。

五、关于“企业对企业”贷款手续费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银行对住房公积金开户、“公对公”贷款等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此项业务。 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造谣、扰乱秩序、乱收费的中介公司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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