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04:23: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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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如何申报临时工税

临时工个人所得税申报视情况而定个税申报起始年份,具体情况如下:

1.视情况而定。 首先,有一点必须明确:流动职工在单位作为临时工,每月与正式职工一起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 《招聘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名册》,上面应该有工资申报清单,个人所得税的详细申报应该是全体员工全额申报个税申报起始年份,即,单位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都必须申报。 详细申报,明细以人员明细为准,即所有在本单位领款的人员明细;

2、最新的个人征税起征点是5000元,这个5000元不是指工资金额,而是指工资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社保扣除13%的住房补贴后的余额。 看你单位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是不是超过5000,超过就需要交,不超过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五)营业收入;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9) 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应当在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的,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营业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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