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02 12:26: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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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朋友借钱不还  诉讼时效只有两年

2011年1月,卢某向好友张某借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2012年1月,期限届满,卢某未偿还,张某也碍于情面未予催促;2013年5月,张某因家事催促卢某尽快归还,卢某也表示同意,卢某即签下承诺书称将尽快偿还10万元。直至2014年6月,由于两人关系恶化,张某再次催促时,卢某称张某的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卢某是错误的:张卢二人借贷关系发生于2011年1月,期限一年,则诉讼时效应从2012年1月起算;诉讼时效两年,即在2014年1月后,如张某还未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但本案中2013年5月诉讼时效内,张某主张权利,卢某亦作出承诺,同意履行债务,则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自2013年5月重新起算两年,至2015年5月止。所以张某2014年6月的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大洋网-信息时报)

小编总结:学法、懂法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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