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4 21:16: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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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车主身份证件诈骗抵押贷款会被刑拘

 

         苍南男子庄某租赁越野车,伪造车主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而后冒充车主抵押借款,2014年12月10日,庄某涉嫌诈骗被苍南龙港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11月12日下午,庄某开着租来的越野车到马某二手车中介所,冒充车主吴某以车子抵押借款7万元。当时,马某核对了庄某出示的车主吴某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还上网核对了车辆违章记录,发现车辆无违章记录,且车主名字确系吴某,于是就相信庄某就是车主吴某。在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后,马某将7万元现金给了庄某,并约定二个月内还款。

         半个多月后,马某发现车子突然“失踪”。经过多方打听,马某才得知车子已被租赁公司开走,继而得知庄某冒充车主吴某,并伪造吴某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诈骗抵押借款。原来,租赁公司一再催促还车,庄某只得先还车。随后,庄某开始东躲西藏,避而不见马某。

         转眼过了一年多时间,在2014年12月9日20时许,马某在龙港镇西二街恰好遇上庄某,并拨打电话报警。

         据悉,庄某今年30岁,平时不务正业,是出了名的“败家子”。为了捞取钱财,庄某不惜铤而走险,干起了冒充车主伪造证件,诈骗抵押借款的犯罪勾当,但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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