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09 09:1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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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小企业融资三个要点

(一)中小企业能做的

融资问题追根到底还是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受限制于其规模,我们不能要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资金运营达到大型企业的水平,而要求中小企业都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有完善的财务资料和会计报表,也是不现实的。但是,中小企业自身还是可以改善其融资难的境况。

1.加强应收应付款的管理,增加内源融资。一些中小企业过分依赖外源融资,尤其是间接融资,而忽视了企业自身的内源融资。作为企业一条稳定、快捷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应尽可能的增加内源融资的数量。而应收应付款在中小企业的资产中占有很大的份额,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应收款项的收回率和缩短收回时间,延长应付款项的付款时间,企业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流动资金,以此来弥补融资缺口。

2.加强企业间的合作。一方面,中小企业间进行合作有利于相互之间的优势互补,不管是技术上的还是资金上的,从而达到1+1>2的效果,形成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全面的集体。同时,也可以增强彼此对经营风险的抵抗力,从而降低银行放贷时对企业经营风险的顾虑,也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依附于大企业,成为其生产链中的一部分,这样既可以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也可以获得大企业的技术、管理和资金上的支持。

(二)银行能做的

有人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责任归结为银行的责任。但是细想一下,其实银行也只是出于对风险的规避,成本大于收益的交易有谁愿意做呢?但是,银行可以尝试拓宽自己的业务范围,这样既可以在风险得到一定控制的情况取得更多收入,又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一条新渠道。

1.增加关系型贷款。关系型贷款,是指银行的贷款决策主要基于通过长期和多种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相关信息而做出。这些信息一方面可以通过办理企业的存贷款、结算和咨询业务而直接获得,另一方面还可以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以及企业所在社区获得。而这些信息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还包括了有关企业的信誉、业主品行等方方面面。关系型贷款涉及的信息主要是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是靠银行与企业之间保持的长期合作关系所获取的。此类贷款的审核标准不局限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和抵押品质量和数量,非常适合中小企业。但是,目前我国银行更多地倾向于与大企业保持固定的交易关系,而忽视了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因此,积极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型贷款业务将对双方产生有利的影响。

2.扩大抵押物范围,引入供应链融资。目前,我国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以抵押贷款为主,而认可的抵押物品主要为房产和土地,而且抵押率在40%―70%左右。然而,中小企业普遍欠缺不动产抵押资源,抵押所得款项并不能满足其融资所需。中小企业更多拥有的是动产和债权,尤其是应收账款资源。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企业通过赊账销售已经成为最广泛的支付付款条件,其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54.1%上升至2008年的64.9%,与之相对应“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货到付款的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25.8%滑落至2008年的12.9%。而赊账销售额占企业的国内销售额的比重更是攀升至了51.3%。中小企业由于产业链竞争加剧及核心企业的强势,多以赊销方式争取订单,赊销在供应链结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造成了严重的资金占压情况,加剧了资金链的紧张,使企业不得不面对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其实,面对这样一笔资源,银行可以酌情考虑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将抵押物的范围扩大,把应收账款和存货纳入可接受的抵押品,即使将抵押率调低,相信也能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需求。据资料显示,在美国,应收账款和存货在银行接受的抵押品中占了三分之二。我国银行在这一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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