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24 13:32: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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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增信措施
 
    1.优先/次级结构的设置
 
    分层结构是ABS产品信用增级的一个重要措施,汽车贷款ABS产品也往往通过优先次级结构来进行内部增级,投资者应该关注次级档对优先档的支持比例,次级档的比例越高,信用增级的比例也相对较高。从今年发行的数十单汽车贷款ABS产品来看,次级档比例最高的是由晋城银行发起的“金诚2016年第一期个人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其比例为15.73%,由北京现代汽车金融发起的“睿程2016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比例为12.67%。
 
    2.超额利差
 
    由于汽车贷款的利率较高,有些能达到10%以上的水平,扣除4%-5%的平均发行成本和费率,能够形成较高的超额利差。因此超额利差成为汽车贷款ABS中比较重要的增信措施,超额利差将被用于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本金支付,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未完全偿付前,不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支付。投资者应该关注由超额利差对资产池信用风险提供的额外保护。在分析超额利差时,一方面需要关注收益项目下资金的分配方式,以判断有多少利差能支持本金的偿付,另一方面也需要关注影响减少超额利差的一些因素,如提前还款、由于证券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方式不同而可能导致的错配风险等。
 
    3.超额抵押
 
    超额抵押是指资产池余额超出资产支持证券本金金额的部分,超出部分的额外贷款资产产生的回收款将被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及因低利率贷款造成的利息回收款的不足。以“福元2014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以下简称为“14福元1”)为例,超额抵押的初始金额为3,519.44万元,占初始资产池余额的4.21%。由于14福元1基础资产的很大一部分贷款属于贴息贷款(低利率或优惠利率贷款),因此超额抵押的主要目的在于支持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支付以及信托费用的支付,虽然超额抵押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弥补信贷损失,但资产池余额超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本金金额将提供可供可弥补任何信贷损失的更多资金这一效果。
 
    4.储备账户的设置
 
    汽车贷款ABS产品一般通过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和混同储备账户以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收益支付的保护。流动性储备账户是在信托账户下设立并维持的一个子账户,在信托生效日,受托机构根据发起机构的指示,向流动性储备账户中存入相当于初始资产池余额一定比例的流动性储备金,用于支付限额内税付、费用、各优先级利息的款项金额。而混同储备账户中的金额则主要用于弥补因贷款服务机构长期信用等级下降而形成的混同风险。如果贷款服务机构的长期信用等级被评级机构降级,则贷款服务机构应在一定时间内将必备混同储备金额存入混同储备账户。混同储备账户的设置是汽车贷款ABS产品的一大特点,很多CLO产品的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往往是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资金混同风险小,因此大部分没有设置混同储备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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