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15 15:13: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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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新政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扩大贴息对象

       按照原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内无需自己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毕业后需自己承担利息。现在新政规定是: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


二、延长贷款期限

       原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十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十四年。现在统一延长至二十年,还款宽限期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三年。在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但宽限期到期就需等额偿还本金、利息了。


三、建立还款救助机制

       如果借款学生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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