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15 11:24: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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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仍有驻点业务员潜伏卖保险
一位身着黑色工装的工作人员站在排号机旁,一会儿帮顾客取号,一会儿带着顾客在银行柜台和自动提款机之间穿梭,忙得不亦乐乎,俨然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但据该银行的保安讲,这位并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驻点业务员”,刚过来实习。记者与保安说话间,一位女士从旁边经过,跟保安打了个招呼,一转眼换上工装从里面出来,保安说这位也是保险公司的,她主要推销健康险。  当记者问及一些分红型理财产品时,保安马上拨打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一位工作人员出现在银行服务大厅里,从宣传架上取出“理财产品”的宣传页向记者介绍起来。保安还热情地向记者介绍:这位工作人员在银行做保险已经有好几年了,主要负责该支行和另一支行的业务 ,一边待上几天,下午两点来上班,就跟银行的工作人员一样。  自称不是保险公司的  在威海东路的中国工商银行,当记者表示想了解一下基金的情况时,银行里一位姓仇的经理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在我们证券公司购买基金和银行是一样的。”仇经理告诉记者,而且在他们这里购买基金的话是免手续费的。“证券公司和银行是属同一家的吗?”记者多次询问道,但仇经理只是重复地说道,在他们公司购买基金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购买的渠道不同。  在与仇经理交谈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在该证券公司办公桌上放置宣传小册子的柜子里,摆放的多是关于保险业务的宣传册。“这里可以购买保险吗?”记者问道。仇经理听到记者想购买保险,便向站在柜台前的一位身穿黑色工装的工作人员招手,接着一位自称姓赵的工作人员来到记者旁边,热情地介绍关于保险的业务 。  当得知记者要投保的对象年龄过大时,这位赵女士说道,可以将投保人的姓名填上记者的名字,到时家里的老人同样可以受益。“保险是在银行里购买吗?”记者问道。赵女士说,记者购买保险是通过银行直接购买,同时赵女士表示 ,她并不是保险公司的,只是常年在银行里上班。  律师协商不成可起诉  如果市民遇到与马先生家人同样的情况时,该如何维权?记者随后采访了山东富泰律师事务所的史卫东律师。史律师表示,如果市民因误解而购买了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也就是说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市民在不明真相情况下购买了保险理财产品,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史律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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