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1 12:04: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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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贷款买房,银行再不能扣押房产证
 

        贷款买房,房产证发下来后被银行代领并扣押在银行,业主只能拿到复印件。从今年3月1日起,这种做法将不被允许。近日,市房管局发出通知,明确房产证由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领取,而此前因房子还在抵押期被扣押的房产证,市民可向银行申请要回。

房产证不再由银行代领扣押

        年前,市房管局发出《关于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等,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从3月1日起,该局在颁发房产证、房产他项权证时,由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领取,“即由房屋权属人持身份证明、受理凭证领取;或由合法代理人持身份证明、委托书、受理凭证领取”。

        另外,在领证时,权利人(代理人)凭受理凭证和身份证领取,无法提供受理凭证的,只能由权利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这意味着以后贷款买房时,房产证出来后不再由银行代领并扣押,而是由业主领取并自行保管。去领证时,如果业主本人没空,可以委托家人凭受理凭证领取。

解读:新规纠正过往不合理做法

        “我们组织银行召开会议,告诉他们要执行这一新规。”昨日,市房管局产权科科长谢芝桂称,新规是对过去不合理做法的纠正,“以往银行扣押业主房产证,就相当于工人去工厂工作时被扣押身份证,运输公司把司机的驾驶证扣押一样,并不合理。”

        他称,新物权法出来后,已经淡化房产证的作用,尤其是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是以登记簿为准,“现在只要登记了,房子是你的就是你的,业主把房产证拿去做不合法事情的风险很小,相反,办户口、上学等经常要用到房产证。”

        如果你的房产证已经抵押在银行了,怎么办?

        对于房子还在还贷期且房产证仍抵押在银行的情况,谢芝桂称,市房管局已要求银行把房产证还给业主,“有些银行观念还没改变,我们专门告诉他们这是不妥当的, 所有权人要拿到所有权证才合理。”他称,考虑到银行需要有个处理的过渡期,并没有强制要求银行统一在哪一个时间点把证件交还市民,市民可以向银行申请拿回房产证,如果被拒绝且无合理理由可向属地房管部门投诉。

        至于凭受理凭证就可领取房产证的做法,谢芝桂称是为了方便市民,“谁来申请就发给谁回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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