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2 18:00: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四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王兆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四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王兆新

  单位

  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连续四个季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监管指标。王兆新作为直接负责的行长对违规问题管理不到位,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四平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19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