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3 14:08: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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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个城市试点一年半基础上,税优健康险试点政策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5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披露了上述消息。
 
    按照《通知》,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能够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这意味着,对于购买符合规定商业健康险的个人,每月将添加200元的个税免征额。而据东吴证券此前研报估计,按照全国未来3000万个税纳税人口测算,该税优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增量保费。
 
    税优健康险,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和补充,带有很强的政策性,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经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商业型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剩余的自负医疗费用。2016年1月1日起,税优健康险试点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31个城市实行。
 
    按照保监会2015年8月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税优健康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两项责任;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可“带病投保”,并保证续保;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等。
 
    不过,税优健康险虽“叫好”,但试点以来,并不“叫座”。公开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全国税优健康险保单总件数为67272件,总保费约为1.18亿元。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16年12月举行的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分析了税优健康险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五点: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大;二是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目前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三是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部分公司只站在公司角度,开发的产品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四是业务支持系统存在问题,税优健康险产品投保环节多,再加上代扣代缴的税收征缴体制,导致投保流程复杂、时间长;五是保险公司在试点中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有的公司只开发团险销售渠道,不开放个险渠道;有的公司怕影响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的销售,在税优健康险方面推动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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