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8 17:15: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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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铜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戴南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向贷款已不良的客户发放新贷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铜陵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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