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8 17:2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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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蚌银监罚决字〔2017〕第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李彦成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经营偏离主业、同业融出超比例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蚌埠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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