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8 17:36: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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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芜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唐林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农发行芜湖县支行2015年向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发放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该笔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环节存在未尽职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证明材料、未落实授信审批中关于支付的要求、支付进度超过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等问题。当事人作为该项目客户经理,未尽受托支付审核义务,参与违法行为的实施。
行政处罚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银监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芜湖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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