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0 14:16: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单位
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沈洪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存贷挂钩;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违规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提供担保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宁波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6年4月24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