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0 14:1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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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俞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债务融资顾问费质价不符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无法提供房屋抵押登记费发票;个贷资金监控不到位;贷款资金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宁波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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