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0 17:45: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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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0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民生银行 宁波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资金回流;存贷挂钩;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等问题被宁波银监局罚款人民币90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银监罚决字〔2017〕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名称
单位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万恩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资金回流;存贷挂钩;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宁波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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