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1 10:0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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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银监函〔2014〕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路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为使用虚假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对保证金来源审查不严,企业以贴现资金缴存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宁夏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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