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1 12:10: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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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第三章梳理了国内外有关财务舞弊的理论和文献,据此可见,国内外有关财务舞弊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是成熟的。只有掌握了这些理论和方法,注册会计师、保荐人和承销商等证券从业人员才有从业资格。这意味着,负责欣泰电气IOP审计审查的中介机构及其注册会计师、保荐人和证券从业人员都有能力发现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欺诈上市问题,正如辽宁省证监局在对欣泰电气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欣泰电气的财务舞弊行为。
 
    既然欣泰电气IPO的保荐人和承销商有能力识别出欣泰电气的财务舞弊行为,为什么他们不履行职责,反而与欣泰电气一起造假,欺骗投资者呢?在欣泰电气被曝财务舞弊案件以前,中国证券市场已经发生若干起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为什么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屡禁不止?为什么欣泰电气及其IPO中介机构敢于以身试法?
 
    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屡禁不止的原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屡禁不止的原因就是政府监管部门处罚力度不足。
 
    在1994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仅罚款区区几十万元。与涉案公司以亿元为单位的财务舞弊和黑色收入相比,区区几十万元的罚款能够让违法违规者畏惧胆寒吗?
 
    在2001年7月至2009年10月期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涉案公司和涉案人员除了被罚款外,部分涉案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为其进行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执照。与仅仅罚款几十万元相比,涉案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和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被砸掉饭碗的处罚对违法违规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与上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处罚相比,对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欺诈上市的处罚力度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者是极具震慑力的。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欺诈上市的处罚可能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里程碑,将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第五章防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政策建议
 
    第一节完善防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是防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基础。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惩处力度必须让所有人不敢越雷池一步,不敢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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