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2 11:48: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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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中国台湾寿险业出台了一条“重磅”规定:要求台湾保险公司“停止受理五年期以下之储蓄保险”,台湾寿险行业由此“改办六至十年期之储蓄保险,并将商品的主力转移到十年期以上的长期养老保险”。
 
    “停办五年期以下之储蓄保险”,是不是听上去似曾相识?2016年以来中国大陆寿险市场中的种种是非,想必大家记忆犹新,而这一切“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热闹景象,都随着中国保监会开始严控“中短存续期寿险产品”而渐渐淡去。
 
    中国大陆市场中的“中短存续期寿险产品”和中国台湾寿险市场中曾热销的“五年期以下之储蓄保险”本质上是同一类“保险”,那么大陆寿险业逃不过“中短存续期寿险产品”这一劫就不难理解。
 
    中国台湾在1967年要求停办短期储蓄险的理由是:这些产品“丧失了寿险的立场”;而彼时台湾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经营方针着重在尽速以收入的保费集聚成资金,然后投资于经营者的其他事业,或运用资金以谋取利益”。
 
    可见,上世纪60年代的中国台湾寿险市场与近年来中国大陆寿险市场颇有共同点:彼时台湾出台的监管规定被2015年的大陆借鉴了。更何况,中国大陆寿险业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其监管政策、精算规定、公司经营理念、保险推销方法、产品结构乃至保险产品名称分类等细节,都深受台湾寿险业的影响。然而,大陆寿险业师法台湾寿险业,在我看来,虽顺理成章,却是找错了老师。
 
    首先,中国台湾人均拥有2.3张寿险保单、寿险保费占岛内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多年全球第一;台湾寿险公会数据显示,2014年台湾死亡人数约16万人,其中96.7%的人获得人寿保险身故赔偿。在这些值得赞许的数据背后,却是人均寿险身故赔偿仅为56万元新台币、约12.8万元人民币。就是说,台湾每张寿险保单的平均保额只有约5.6万元人民币。台湾媒体也多次报道岛内寿险业此种“怪现状”。
 
    以上这些数据显示,台湾社会死亡风险保障缺口巨大、寿险产品保障功能严重缺失,寿险产品“丧失了寿险的立场”的现象从1967年以来并未发生根本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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