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5 11:00: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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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濉溪农商行蔡里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北银监罚决字〔2017〕第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濉溪农商行蔡里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孟祥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该行存在违反规定办理续贷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对濉溪农商行蔡里支行处以10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淮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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