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5 11:00: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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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牛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北银监罚决字〔2017〕第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牛松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徽商银行淮北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管理不力,致使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违法违规行为,牛松作为具体经办支行行长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不力的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对徽商银行淮北开发区支行行长牛松处以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淮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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