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5 11:01: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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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徽商银行淮北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北银监罚决字〔2017〕第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徽商银行淮北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韩东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该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对贷款资金管理不力,致使贷款资金被改变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对徽商银行淮北分行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淮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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