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2 12:11: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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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家发言:某大型券商机构金融董事总经理(高级副总裁)何总
 
    从实际业务开展
 
    1.什么是同业业务
 
    金融同业,同业业务对象的资金融通,目前商业银行、理财投资委外投资通道业务,商业银行作为资管计划委托人,约定收益分享的投资形式,商行承担实际风险,具备信用返还的条款,通道业务主要投资非标市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信托受益权,银行通过券商资管计划投信托,根源在于银监会对于商行投资计划规模上的限制。二、票据收益权,已经贴现的票据进行买入或者回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进入银行的贷款规模。三、委托贷款,根源是限制性的行业和融资人如房地产行业,受到相关政策影响,使得银行通过相关资管计划进行投资。四、满足银行自身对于存款需求,同业存款、存单质押,能使银行存款规模的增加,能够释放表内的存款。
 
    2、通道业务的前世今生
 
    最初形式商行通过对限制行业,自2012年10月证监会发布一系列实施细则,投资范围放开,证券行业具备全面参与同业的资格。2012年,放开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至2016年年底,基金子公司8.2万亿,券商15万亿,达到约23万亿,信托公司约20万亿,证券行业超过信托行业的规模,信托公司非通道业务占主流,证券行业通道规模巨大。原因有:一、跨监管套利,因监管监管,受当地银建会指导,信托和商业银行受同样的限制。二、受资本充足率考核,信托公司有业务规模的上限,券商初期没有相关的考核要求,券商初期可以做的通道规模很大,券商的通道比信托便宜很多,券商和基金自公司管理费万一万二,信托最便宜也要万三万四,是券商和基金子公司规模增长的主要原因。
 
    3、这次的政策是否超预期
 
    2013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和银行通道业务的通知,要求控制委托人的数量,资本充足率10%以上等。明确确定信用返还在通道业务中的重要性。2015年以后监管在不同场合提出资管机构应该重视主动管理,降低通道业务规模,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券商等机构的排名压力,使得通道业务继续发展。2016年6月证券公司风险指标管理办法对一系列指标进行了规定。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券商的资管部门和基金子公司,不得不提高通道业务的收费标准,行业规模增速迅速下滑,以前有50%,现在10%、20%的增速。这次证监会明确要求不得从事让渡监管责任的通道业务,是前面多年的监管思路的延续,从时间点上认为不超出预期,从力度上来讲,普遍认为是偏大的,表明监管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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