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5 10:55: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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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下午四时,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宣布禁止同性结婚是违反宪法。此举使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
 
    5月24日下午四时,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宣布禁止同性结婚是违反宪法。此举使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
 
    根据大法官释字第748号解释,台湾政府《民法》关于婚姻的规定排除了同性,这与台湾政府《宪法》保障的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权相违背。因此有关机关应在两年内,依大法官解释的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这意味着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将更进一步。
 
    748号文还指出,"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这意味着同婚战场重新回到立法院。文中还提到,若两年后未完成修法,同性伴侣要结婚,即可依照规定至户政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目前各方认为,可能的方式有另立专法,或者修改民法现行条文。而赞成同性婚姻的民众乐观认为,这让同性婚姻合法化订下了时程,最晚2019年5月24日,台湾的同性伴侣就能合法结婚。
 
    大法官公布结果话音刚落,台下手持彩虹旗等候结果的LGBT人群中立刻爆发出欢呼,随后他们相拥而泣。
 
    台湾何以成为亚洲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沿?或许需要从头说起:
 
    回顾一下释宪案的起因:2013年3月,台湾男同志祁家威与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此后,祁家威与台北市政府共同提出释宪。司法院大法官在今年2月10日发布新闻稿宣布在3月24日就此案于司法院宪法法庭进行言词辩论。
 
    而早在1986年,祁家威就第一次申请与同性伴侣结婚,他来到台北地方法院公证处请求与伴侣公证结婚,遭到拒绝。他转而向立法院请愿,立法院以正式公文回应:"同性恋者为少数之变态,纯为满足情欲者,违背社会善良风俗"为由拒绝。而事实上,台湾在1985年就将同性性行为除罪化。
 
    1994年,祁家威再次向内政部官员表示希望能同意同性婚姻,内政部与法务部研议后,法务部颁布决议,称"我国现行《民法》所谓之'结婚',必为一男一女结合关系,同性之结合则非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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