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5 15:0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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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宁、车生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抚银监罚决字〔2016〕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宁、车生平

  单位

  名称

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宁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主体经营方向偏差、主要监管指标出现不达标现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沈抚农商行处以四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李宁、车生平分别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抚顺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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