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1 17:05: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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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徽商银行滁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滁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徽商银行滁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崔普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后检查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滁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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