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1 17:05: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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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滁银监罚决字〔2017〕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林文山
单位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周晨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抵押物悬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机构罚款20万元,客户经理林文山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滁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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