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6 16:02: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江丰电子300666新股中签查询 300666中签号公布时间


  特别提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丰电子 、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46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9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13.020, 0.07, 0.54%)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469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2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1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7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84%,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4元/股。


  江丰电子于2017年6月5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江丰电子 股票2,179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7年6月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6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6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来源:南^方^财^富^网)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