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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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银监罚决字〔2017〕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路思伟
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以贷还贷、以贷收息掩盖风险。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三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大连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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