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9 15:2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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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定价自主权,完善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以更好地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改革方案如下
 
    《通知》显示,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保险公司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费用率特别高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其下浮空间。
 
    在目前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为[0.75-1.25]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后自主渠道系数下限下调到0.70-0.75,自主核保系数下调到0.70-0.85。
 
    深圳最低自助核保系数达到0.7
 
    但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有不同,为此,本次改革并未执行一刀切的方案,而是在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
 
    各地方案如下:
 
    一是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
 
    二是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0-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三是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四是在北京、广东,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大连、宁波等26个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改革后
 
    车主收益情况如何?
 
    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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