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0 11:2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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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银川6月10日电为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使贫困户不再贷款难、贷款贵。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银行金融机构扩大扶贫信贷规模、提高扶贫小额贷款额度、延长扶贫贷款期限、放宽扶贫贷款门槛。


  目前,宁夏还有3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据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介绍,今年宁夏将千方百计扩大扶贫信贷总规模,确保贷款向贫困县、贫困户倾斜,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增量确保达到50亿元,力争达到60亿元,覆盖率力争达到65%。


  宁夏规定,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扶贫小额贷款额度,执行贷款额度5万元—10万元、期限3年—5年、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政府贴息政策。对守信经营、有较强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可将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以上。


  同时,银行金融机构须充分考虑贫困户和农业企业在发展初期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延长扶贫贷款期限。其中,种植业贷款的期限放宽至2年—3年,养殖业贷款的期限放宽至3年—5年,农产品 收购、加工和销售等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放宽至2年。


  在降低扶贫贷款融资成本方面,宁夏提出,银行金融机构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对经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贫类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0%,对扶贫类贷款的担保费率控制在1.5%以内。


  此外,还应放宽申贷年龄限制,将具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参加保险的贫困户申贷年龄放宽至65岁。落实“黑名单”分类释放制度,对非恶意形成的,在清偿本金后退出“黑名单”;对已退出“黑名单”的贫困户,享受与普通农户同等的贷款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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