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30 15:23: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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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即将到期的企业年金机构管理机构在6月中旬刚刚完成了年金资格延续资料的上报。和三年前的考核相比,这次考评用暂停新业务取代了资格考察(1年)的评定;在取消资格的评定中,增加了市场和业内形象负面等因素,都比以往更加严格。

    工农中建交等10大银行,华夏、工银瑞信、易方达等9家大基金公司,7家保险公司或旗下养老、资管子公司,2家券商、2家信托公司和1家养老金公司,合计31家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都在等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简称人保部)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延续通知。
 
    人保部办公厅还专门发函给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商请提供相关银行、信托、基金、券商和保险机构过去三年被处罚的情况。
 
    五种情况下会被暂停新业务
 
    中国基金报记者从人保部官网上获悉,2017年6月初人保部办公厅向31家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发出了《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2005年7月认定、以及2008年7月、2011年7月和2014年7月通过认定延续的31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将于今年7月到期,按现行规定应进行资格延续。
 
    人保部的此次机构资格延续中有三种评定,分别为资格延续、暂停开展新业务和取消管理资格。
 
    人保部根据申请报告、现场检查结果、市场评价情况、日常监管记录、有关监管部门意见等,由评审专家提出评审意见,由监管部门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做出资格延续、暂停开展新业务、取消管理资格的决定。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遵守准入时承诺、合规开展业务、市场表现和业务发展良好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将允许资格延续。
 
    值得关注的是暂停开展新业务的评定,三年前的评定时没有这一项,而是资格考察(1年),相比此前的资格考察,这一次的暂停新业务更加严格。
 
    人保部规定了五种情况下,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将被暂停新业务。
 
    1、近3年因企业年金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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