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4 14:44: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首先,中国每天这么多车祸,不能因为单一起11岁小朋友车祸跟共享单车挂钩就无限放大这起车祸。其次,11岁小孩骑自行车是完全自己负责了吧,现在孩子这么早熟,骑车还不能自己负责,什么世界?要养成汤婆婆的巨婴?当然,孩子的父母投诉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法官不应该太过支持。
  
  11岁小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而身亡,作为共享单车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这里关键应是法律界定11岁行为人在使用共享单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是由行为人自负还是由共享单车付,而我个人认为小孩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共享单车应付次要部分责任,原因是行为人太小及共享单车是可预见单车均在公路街道上行驶的危险性,因此共享单车应付次要责任,而小孩监护人缺乏对行为人监护造成小孩使用共享单车在公路街道上行驶身亡yin—hang—123—net,应负主要责任。
  
  这个社会不是理想型的,它是现实社会。所有发生的一切,都有它存在的道理。社会在一直进步,只有预防和改善才能让中国更加和谐进步。亲们,让我们一点一滴的改变这种状况,为伟大的中国梦助力。
  
  某些共享单车的机械锁具是有极大缺陷的,造成相应品牌的共享单车先天的有缺陷、隐患,例如被未成年人随意开启、骑行。这种有缺陷的、有隐患的、低技术含量的产品,有关部门应该责成有关企业回收改造,如果造成事故的,应该负一定的责任,这个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理解。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