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9 14:44: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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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赤峰市刚满18岁的女孩丽丽,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35周多后,她到医院做了引产手术。但这个被引产的孩子,居然被护士梁晓华救活了,并送给了一直想要孩子的表哥家。
 
  就算救活婴儿告诉女人一家,医院也会被告被讹钱,因为是来引产的,救活了就是医疗事故。救活了不告诉女人一家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说实话是我我也不想立案。这事婴儿死了大家都没事,只要婴儿活着,要么医院有责任要么护士有责任。女人一家太歹毒,吃自己孩子的人血馒头。
 
  而且就事论事的话……这个槽点太多了。首先35月就不该引产,要引早点引,错在起点。然后护士出于人情把孩子救活,就算知道生母不想要,也该告诉生母,再透明处理。死婴处理费我觉得需要退。然后孩子走正规程序送福利院,之后表哥正常程序领养。如果未告知生母,那举报人就别举报了,一切就这么安静的过下去吧。
 
  我觉得这女的故意讹钱,换是我只会假装不知道,自己不要的孩子一人收养没让他死了自己良心也没那么痛。
 
  孩子还给福利院了。多可怜。最起码给哪表哥。人家全心全意爱宝宝。可怜的孩子。为什么会遇到这样的生母。像这种女人。不得好死。永不超生。死了都要下十八层地狱去受烈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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