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9 16:06: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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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岗职工灵活就业每月收入450元,民政局有权取消下岗职工的低保吗"问题?应当肯定:下岗职工灵活就业每月收入450元,民政局不会取消下岗职工的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其依据:

    一是下岗职工灵活就业每月收入450元,沒有达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超过1000元了(京津沪深超过二千元了)。国家通过民政部门向下岗失业人员(含病残弱势人群)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国家的社会兜底工程。这项工作以前做,现在做,永远都会做(包括实现五年后全国实现小康社会后,全国仍然有两千万老弱病残人群,由国家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因此,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专门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基本保障,下岗失业人员也在此列。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标准分为一年期(长期)和半年期两种,其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最高档)或50%、40%、30%、20%、10%不等。也就是说,假如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000元,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是600元(主要针对全残人员),以次类推往下降。而下岗失业人员一般也就是30%或40%之间。尤其是民政部门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必需要求下岗失业人员去工作并要求达到300到500元的收入,否则不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国家不养懒人)。所以,下岗失业人员每月收入450元,民政局不会取消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是民政局有权调整下岗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和中断一个时期的下岗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是因为,下岗失业人员多数是健全人,一般都是享受半年期的连续批准程序,具体情况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掌握。当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出现"双下岗"和孩子上学等情况时,最低生活保障给予的时间长些。当这些情况变化后,最低生活保障金就在下一个审批期间中断了,这是很正常的事。在社区居委会还有一条不成文规定,就是低保人员必须参加由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铲除小广告、扫雪等),不参加者,享受半年后,就取消了。只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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