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9 18:16: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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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李德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严格落实内控和案防要求等不审慎和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5万元,并责令廊坊银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廊坊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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