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3 12:19: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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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赶快检查一下我口袋里面的三百三十三块三,没错,还在。看来不能存到银行去,以免搞得钱丢了还要吃亏。

    第一次报案,发现是蓝某勾结张某以前的朋友把钱转走了(听说拿了百分之二的提成),银行给了38万。
 
    第二次再要82万的时候,银行觉得太多了,不想给了。某些人心里一定是想“这人怎么就这么贪得无厌呢,给个教训给他尝尝”,弄几个民警把他抓起来,判了四年。
 
    现在清白是还了,听说这个82万还不知道有没有了。真的是吓破胆了。要是有人出谋划策的话,就不会这么想了,不但钱要回来,四年牢就白坐了?怎么样也要搞个几十万赔偿才服气嘛。
 
    而这个明显的冤案:钱是三人通过挂失密码取走了,而罪名是张某把密码告知对方。就是如此也判了四年。而起因是农行支行向警方报的案。
 
    警方,公诉方,判案方,支行一条龙服务,只要缺少一个环节,这事就干不成。管理手法“沟通,协调,平衡”做的非常的“天衣无缝”,叹为观止。
 
    这些以上四个方面和那三个合作者就真的没有人向张某一个就算是“虚伪”的交代吗?真的需要我们这些闲人唠唠叨叨的在这里瞎操心吗?
 
    期待纪检风暴,端掉背后的黑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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