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4 15:17: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银行信息港:在那块狭小的空间里,两女一男,结果最无辜的江歌死了,剩下的那两个该死的男女却活着,真悲哀。

    庭审第四天,陈世峰回答辩方律师提问:①事发时,门开约30厘米,刘鑫把江歌推出去,边推边说,“三叔,你接住,我很害怕。”虽然之前他觉得刘鑫说的是“三叔,你坚持住,我害怕”。但再三回忆,发音很相近,可能她把江推出去后说的是,“三叔,你接住(刀)”。②陈世峰说,因为当天白天看到江歌帮刘鑫在包里拿钥匙时,带出个东西,我看见了,虽然不确定那是刀,但后来我觉得这个东西就是刀。”
 
    笔者只能说,陈世峰的律师团队做得非常成功。他们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让刘鑫受到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证词前言不搭后语,相互矛盾。
 
    在法律上,一个证人的证词内容多次发生反复,其结果就是使证词失去证明效力。
 
    陈世峰一方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①证明陈不是有预谋杀人,②证明陈在冲突中由于防卫而误杀江歌。
 
    想要达到上述目的,刀的来源是个关键点。
 
    目前的证据对陈世峰不利。检方已经证明,陈所在的实验室里少了一把一模一样的刀,实验室里只留下外包装袋,刀却不见了。如果陈不能提供有力证据,几乎可以肯定,最后法庭会采信检方观点,认为陈拿走了那把刀。
 
    在这种情况下,陈要做的就是把水搅浑。
 
    于是刘鑫的证词中,对于这一事实的回答,就变得非常重要。
 
    当然了,刘鑫绝不可能承认自己把刀递给江歌,无论她事实上有没有做。但如果刘鑫的证词出现反复前后不一致,让人觉得她的人品“不可信”,问题来了!
 
    当刘鑫的人品被怀疑,她的证词也不会被采纳。更严重的是,她会给陪审团造成一种印象”她在撒谎“,于是就能影响到陪审团的心理。
 
    简单说,最终法庭采信检方观点,认为陈世峰随身携带刀,并用这把刀杀死江歌。但在对陈世峰定罪量刑的时候,就会有一定的心理补偿,给予陈较轻判决。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