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8 17:01: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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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名称

  唐县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贾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保定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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