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15:14: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老师管教学生,不反对体罚,但体罚仅是辅助手段体罚必须有度。涉事老师有心理变态,必须严惩。
 
    湖南郴州市月峰中心学校。
 
    涉事教师黄某是学校的临聘教师,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但还未拿到证,今年9月才到学校任课。
 
    由于部分学生屡次不完成作业,黄某使用一根“约70厘米长,6厘米宽,3到4厘米厚”的竹棍,对至少两名学生,进行了严厉体罚。
 
    四年级学生小俊:12月12、13日分别被打了100下,14日被打了200下。“被当众脱了裤子,有两个同学按着我的手,两个按着我的脚,还有一个摁住我的头。”
 
    四年级学生小阳:手被打了155下,手出血了。
 
    真的被震惊到了。
 
    笔者是个70后,当年自己上小学时,老师上课也是带教鞭的。遇到学生严重违反纪律,老师就会用教鞭,教训这名不听话的学生。
 
    所以笔者并不反对体罚学生,认为那也是管教学生的一种方式。
 
    但体罚绝不是老师最主要的手段。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是引导,体罚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是辅助手段,不能用简单粗暴的体罚,代替对孩子的教育。
 
    一名教师,你除了用教鞭抽打孩子,别的啥都不会,你有什么资格当老师!
 
    ①郴州市月峰中心学校的这位黄某老师,用教鞭抽打一名学生的屁股,居然整整打了半节课的时间,这简直是耸人听闻。
 
    让人不得不怀疑,黄某是不是有虐待他人的不良嗜好!
 
    ②学校的管理上也存在问题,黄某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哪怕必须让他在学校里执教,学校领导也应当特别注意这名老师的行为,防止出现意外。
 
    ③黄某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违纪。学校目前的处理是,通报批评并解除与黄某的聘用合同,同时黄某给孩子送去3000元。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