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2 17:00: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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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掉为什么,这个案件给我的感觉就是……真的是有点像是电影《以女儿之名》真实事改编的,因为这个电影和本案及像,一个父亲跨国通过法律制裁杀害女儿的性虐继父,最后一样是定了罪名,但因国家不同而不能制裁凶手,经过30年,父亲终于花钱雇跨国黑帮把罪犯抓回国。黑帮在日本是合法的,大家众筹利用日本合法黑帮把罪犯弄回来吧,黑帮能办的事,就别信日本法了……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法官认为陈世峰的水果刀是其事先准备好带来的,对江歌刘鑫的强烈杀意是之前就已经萌生了的,所以法官认为其是蓄意谋杀。
 
  其实不难看得出来,在这个事情当中,刘鑫比陈世峰更不被原谅,视频里可以感觉到刘鑫是一个没有责任感,很会演戏的人,可以看出来,这件事,她没放在心上,就是为了对付大众,她不得已演一演,可是太做作了,滚吧,刘鑫,你活着还有意思吗,陈世峰,你也别忘了,害你坐牢的是刘鑫,你能看着她平安无事过一生吗?
 
  不过就事论事来说,我觉得死刑反倒便宜了他,坐20年,被爆20年菊花,出来是个无一技之长的废物中年人,与社会格格不入,无间地狱才是他该去的地方。还有千万别自杀啊!
 
  而对于这样的一个事件来说……呵呵,这就是司法的公正。日本基本来说是没有死刑的。不是说谁哭了,请求了就可以判的。我建议江歌的妈妈买凶杀 人。公了不行就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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