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7 16:39: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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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文件、法规的层面来说,“打破刚兑”不是新鲜事,但2018年才是中国金融界“打破刚兑”动真格的一年。可以说,中国金融业的一个新时代就此拉开。
 
    虽然从长期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打破刚兑”对金融以及宏观经济是有利的,但日子要一天天的过,各方都清楚,“刚兑”在打破过程将会给金融和宏观经济带来风险。
 
    这决定了,“打破”的过程,必然是痛苦和小心翼翼的过程,时间不会短。因此,与其大力描绘“打破刚兑”之后金融及宏观经济发展的美好图景,不如对特定时期因监管带来的特有风险做充分的提示。
 
    “刚兑”历史悠久监管不无关系
 
    在我国“刚兑”与资产管理业务密切相关。自2012年以来,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广义的资产管理规模出现了迅速扩张,18万亿元左右扩张到2017年100万亿元左右。这其中,程度不同地部分具备刚性兑付性质的资产管理产品规模占整个资产管理行业规模的相当比例。
 
    为什么将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按预期收益率向投资人支付收益的行为叫做“刚兑”呢?根据11月17日央行在网站上挂出来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原因是,“资管业务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服务。”这就将其与银行存款业务做了区分。
 
    事实上,“打破刚兑”这个要求,不是新的政策要求。银监管于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可见,监管层对“刚兑”早已知晓,并有明确的禁止性要求。
 
    然而,“刚兑”以及“刚兑”金融产品还是在近几年发展壮大了。
 
    这与监管部门的一些做法不无关系。
 
    例如在2004年某信托计划失败后,为了维护市场稳定,当时某监管部门就提出该信托产品到期时,信托公司应保证兑付投资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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